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成立于1954年,是中国科学院在全国11个分院之一,作为中科院机关的派出机构,负责联系在甘肃和青海的院属科研单位。包括:近代物理研究所、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和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(2016年6月整合了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、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、兰州文献情报中心以及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、青海盐湖研究所组建而成)。 建院近70年来,兰州分院在中国科学院和甘肃、青海省委、省政府的...
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,深入推进研究所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,为研究所科研创新工作和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,8月26日,兰州化物所召开纪律教育专题报告暨警示教育会。党委书记王齐华出席会议,党委委员、纪委委员、实验室(中心)正副主任、管理与支撑部门正副处长、党支部书记和专兼职纪监审干部60余人参加培训。会议由纪委书记张景光主持。
会议邀请中国甘肃省委员会第七监督检查室蒲贤作了题为《中国纪律处分条例》的专题辅导报告,报告围绕《条例》的修订背景、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,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,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述和解读,明确了不可触碰的“红线”和“底线”。会议组织大家观看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警示教育片,教育片中违法违纪人员的深刻忏悔和惨痛教训发人深省,为全体人员敲响了纪律警钟。
王齐华在总结讲话时强调,纪律是管党治党的“戒尺”,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。研究所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,承担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、服务国家重大需求、引领未来发展的神圣使命。使命越光荣,任务越艰巨,就越需要严明的纪律作保证。只有铁的纪律,才能确保我们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,才能营造风清气正、潜心治学的科研生态,才能凝聚起攻坚克难、勇攀高峰的强大合力。所党委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坚持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。所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,深化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《条例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增强对纪律的认知力和领悟力,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、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。全体纪检干部要带头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,加强自身政治建设、能力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廉洁建设,做遵规守纪的模范,不断提升纪检工作的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水平。